今天是个高兴的日子,下午2点,我从北京市司法局领取了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。离开北京市司法局的时候,我让朋友给我拍了张照片留念。我在北京的新生活应该从这张证书开始,取得这个资格是漫漫长路的第一步。

20100416

4月14日是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专业研究生复试的日子,我早上还是走进了中央民族大学的校门,但是没有走进复试的现场,也就是说我没有去参加复试。我想很多朋友都会觉得我癔症了,但这个不是当时因为害怕而做出的冲动的决定,而是我经过了长期认真的思考后做出的决定。

我认为,民族学的精髓就在于一个是田野工作(field work),就是要到你研究的社群中去,和他们一起生活,通过较多时间的观察和生活感悟来理解他们的文化,最后通过文字来向没有去到过那个社群的人们阐释他们的文化。“田野工作之于人类学就如同殉道者之血之于教堂一样。”

我也已经在凉山待了将近两年的时间了,之前也有在河南待过一年的时间,其他还去过云南、陕西和山西等地方做短期的出差。我感悟到,自己不适合学习民族学,是因为费孝通老师的《乡土中国》真的揭示了一个事实,尽管中国的城市化进程非常快,但是民族学/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中国各民族文化下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。我之前一直认为,只要自己努力,就一定会理解这样的乡土文化。但是我发现,作为一个民族学/人类学者有相应的成长经历、生活背景是产生同感、共鸣(compassion)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。当老乡和你谈种地的事情,而你头脑中却一点儿印象都没有的时候;当朋友们给你说他们的亲属关系,而你从小到大只是生活在一个三口之家的时候;当你参与朋友亲人的葬礼,而在你的成长中却从来没有参加过家里老人的葬礼的时候,你就会感受到了你缺乏理解他人文化的基本素质,因为诸如婚丧嫁娶、生老病死以及与之相关的仪式象征、行为模式、精神信仰、物质文化是一个族群文化的重要体现,也是民族学/人类学的重要研究对象。

民族学另外一个对我有深刻的理念就是认识他文化(other culture)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。民族学/人类学从一开始就是一种通过跨文化比较来反观自己的学科,在这个过程中,人们对于民族学/人类学的研究对象——人类的文化、人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。学习民族学过程中的自我反思,让我认识到,我发现自己不具备这样的素质,我终于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在北京城市出生的、一直被父母呵护着长大的、缺乏大家庭生活经历的、同时因为一毕业就进入NGO工作而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的、常常没有安全感的女孩子。我认识到自己很叛逆,这些年,我一直闭目塞听,不听父母和朋友的劝告,是因为不愿意相信自己实际上是一个害怕孤独的,自己是个人生活能力比较差的,也是不会自娱自乐的一个人。如今,这样的叛逆该画个句号了。3月23日,在结束了凉山最后一个工作任务之后,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回北京发展,而且决定暂别NGO领域。因为我意识到,这八年来,NGO领域带给我很多难忘的人生经历,也让我结识了四方朋友,收获了很多心地善良的人的友谊。但是,同时我也没有完成自己社会化的过程。一毕业就从事NGO,让我并不了解这个社会,我承认NGO领域中被同仁们坚守的理念是崇高的,是人类的真善美,但是现实社会不是这样的。我觉得NGO像一个茧一样把我保护起来了,也把我和社会隔开了。我明白了一句话,如果你想做好NGO,你必须知道坏人是怎么想的。我的症结就是不知道社会是怎样的。

于是,我决定要开启我的人生田野!我暂时不会做一个NGO全职工作者了,而变成了一个志愿者。我曾经大声喊出“我要做公益,公益是我的信仰!”这样的誓言依然未改,只是我要界定一下“公益”的含义,在我这里,就是“做好事”,而不是将我的一生奉献给NGO事业了。现在,我正在办理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相关手续。已经在给律师做助理了,其实就是干些跑腿、起草文件的基础工作,如同一个大学毕业生一样。但是,短短的几天,我已经会写很多法律文书了,起诉状、上诉状、管辖权异议,资产转让协议、劳动合同、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、居间合同等,不懂的就是图书大厦翻书,这种每天学习,每天进步的感觉让我感到很充实。

我明年会再次参加研究生考试,考法学的研究生,竞争挺激烈的,不是很好考。但是我坚信,只要坚持就一定可以成功,这点我深有体会,尤其对于考试,坚持到最后的就一定会有所收获。我也找到了自己的乐趣,就是学习,学习到新知识带给我快乐。我不确定自己是否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法律工作者,但是我觉得法律之路有助于我了解社会,而且法律知识是很实用主义的,至少有助于让我活的更加现实一些,不是吗?

丑小鸭,加油!开启人生的田野吧!